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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十二届人大六次

会议文件(二十一)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时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委“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加强民生检察、生态检察、巡回检察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加强检察职能,推进法治三明建设

主动融入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作为检察工作首要任务,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比一看”和市委市政府“敢担当、解难题、立新业”活动的实施意见》,细化13 条具体措施;印发《关于积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实施意见》,提出12条服务措施。尤溪县检察院开展“听检察官说法”基层行活动,将乐县检察院服务“深呼吸小城”品牌建设,清流县检察院服务台资企业发展等做法,产生良好社会效果。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66,同比下降1.2%,起诉3947人,同比下降7.8%。突出打击重点,批捕涉嫌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93人,起诉415人;批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44,起诉121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护人权,不批准逮捕456人,不起诉117人。实行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开展公开审查13件。注重案件质量,加强证据审查,连续十五年保持法院无判决无罪案件。推行检调对接、国家司法救助等机制,着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1093件,有38件轻微刑事案件和4件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达成和解,提请国家司法救助10人,发放救助金额22万余元。

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新部署新要求,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4157人,人数同比上升2.6%,涉案金额2亿余元。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6130人,内有厅处级干部4,科级干部24人;渎职侵权案件182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018人。突出打击行贿犯罪,立案查办行贿犯罪20人,同比上升81.8%。注重查办和预防相结合,市检察院与市政府召开协作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报会,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互动机制;与市国税局建立三项预防长效机制,共同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手机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参赛人数达3700余人。市检察院新任村主干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和永安市检察院开展非法采矿领域专项预防调查,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预防项目”。梅列区检察院建设检务公开服务大厅,推行便民化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平台,社会反响良好。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突出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0件,监督撤案13件;纠正漏捕7人、漏诉40人;发出侦查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100份;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案件提出抗诉5件,法院改判3件。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39,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52件,监督民事执行、行政非诉执行107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3件。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推行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开庭、备案审查制度。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监督收押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15名,办理四类服刑罪犯特赦监督案件7777人。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检察等制度。去年4月,省检察院在我市召开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现场会,推广沙县检察院“一二三四五”工作模式,福建新闻联播和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简报作专题报道介绍。

二、加强民生检察,推进司法为民

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犯罪。高度重视惠民政策、民生资金落实问题,严肃查办医疗卫生、新农村建设、扶贫救灾等领域和关键环节贪污贿赂案件4275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万余元。通过开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专项监督,立案侦查相关职务犯罪案件59人。查办农产品加工园征地项目和粮食补贴领域等侵犯民生民利职务犯罪窝串案经验得到省检察院推广。

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施意见》,全年批捕、起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1519人,监督立案1725批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83108人,起诉267470人;办理一起最高检察院挂牌督办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查获危险废物400余吨,社会效果良好。

推行巡回检察制度。主动延伸检察触角,努力打造百姓家门口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共设立42个派驻乡镇检察联络室,58个巡回检察联络点,5个涉台巡回检察联络点,选聘247名巡回检察联络员,巡回检察覆盖全市124个乡镇,为农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全年共开展巡回检察468次,化解矛盾纠纷139279人次,收集职务犯罪线索56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14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3件次。

三、加强生态检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认真贯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意见,全市检察机关林业检察部门统一更名为生态环境检察部门,受案范围拓展到国土、水利及环境保护等涉及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案件,增加预防、宣传、综治和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能,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针对沙溪河河道排污和雨季河水泛黄问题开展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区域联动协作,推进文江河流域生态建设和沙溪河流域专项整治。建立完善补植复绿诉讼机制,促进生态综合治理,办理补植复绿案件92150人,补植林木1442亩,缴纳补植复绿费31万余元。市检察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被评为市直机关“最佳服务发展举措”。永安市检察院、泰宁县检察院服务生态建设做法,在国家环保部、中国法学会等部门主办的“生态环境法制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选中,被评为最佳事例和优秀事例。

四、加强探索实践,推进检察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中央和最高检察院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行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突出“以业务为检察工作中心,以主任检察官为办案主体”,制定《主任检察官选任实施办法》,在永安市检察院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积极推行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和人民监督员选任制度改革。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选任55名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并开展案件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明确公益诉讼重点,加强线索排查和诉前程序工作,经最高检察院批准,提起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

坚持把加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作为检察工作总抓手,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三明市委和12个县(市、区)党委,全部出台《关于推进检察机关“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的实施意见》,得到省检察院何泽中检察长肯定,并全文转发全省检察机关。

提升检察队伍素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20期,参加培训892人;选送183人到省检察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学习培训。开展公诉观摩庭、“统一业务系统”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青年干警跨岗学习和挂职锻炼,提高素质能力。评选表彰全市检察机关“十佳业务标兵”、“十大精品案件”、“十佳法律文书”、办理大要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通三明市检察院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宣扬“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理念;开展道德讲坛活动,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检察职业道德;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届全员健身运动会、“讲亲和·立公信”主题演讲比赛、检察干警书画摄影作品展览和检察官宣誓仪式活动,丰富干警文化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严实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查找各类不规范问题35项,并及时整改落实。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规范举报线索管理,强化案件集中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86件。坚决防范办案安全事故,全面落实职务犯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组织开展“明责任、守底线、强作风”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执行情况等专项检务督察。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纪律规定,严肃查处2名检察人员违纪案件。

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推进完善内外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一办法”、社区矫正监督和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认真听取和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系工作,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市检察院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开展“生态三明·走近检察”主题视察活动。两级检察院共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活动、召开座谈会48场次。通过走访代表、赠阅《检察日报》、每周发送检察动态短信、每月寄送《检察工作通报》等形式,为代表、委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条件和支持。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宣传和发布检察工作情况。在三明电视台开辟《法治在线》、《检察在线》等栏目,传播检察正能量。省检察院组织《检察日报》、《福建日报》、《福建法治报》等新闻媒体,到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亲和司法公信检察三明行”主题采风活动,并作系列报道,社会反响良好。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宣传稿件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1143篇,检察理论文章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226篇。

2015年,市检察院被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省总工会授予全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三明市检察系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设区市文明行业”称号,市检察院和11个基层检察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永安市检察院再次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全市有32个集体和2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人大代表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不够全面充分;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化解矛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和检务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攻坚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为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要着力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形势发展新变化、人民群众新需求,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和谋划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和化解社会矛盾职能作用,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要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准确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任务,主动融入大局,找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着力点和结合点,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举措。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更加注重司法方式。严厉打击影响稳定和发展的刑事犯罪,依法查办妨害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民生民利尤其是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促进矛盾化解,推进平安三明建设。

三要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加强法律政策学习,坚守法治信仰。强化执法办案监督,完善执法档案制度,保障公正廉洁司法。更加重视保障人权,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监督意识,维护公平正义。强化业务培训,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能力。

四要着力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始终,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举措。着力抓好司法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统筹推进检务公开、公益诉讼、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加快建设电子检务工程,实现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五要着力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五个过硬”要求,紧紧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大力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各项部署和任务,适应新常态,创造新作为,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三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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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董斌
检察长:董斌


副检察长:

邱良植

张春明

卢新桦

陈福东

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兴森

政治部主任:

叶建朝

检委会专职委员:

黄金丹

程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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