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9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 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最高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围绕省委、市委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决策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新三明建设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察院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八条措施,主动担当作为,增强服务实效。坚持打击犯罪、维护稳定、防控风险、堵漏建制并重,创新金融检察工作机制,开展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排查等专项整治工作,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打击保护、修复补偿、源头治理并重,探索建立“党政支持、人大授权、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生态检察监督机制,推进河长制检察联络室、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等工作,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坚持服务乡村振兴、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司法救助等工作相结合,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全年共批捕金融类犯罪嫌疑人31人,起诉47人;批捕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嫌疑人66人,起诉268人,补植树木993亩,发出生态修复令34份。泰宁县检察院发出全省首份生态修复“护河令”。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动,开展向莆铁路沿线“青山挂白”专项检察监督,推动铁路沿线市县全面整治。《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先后专题报道我市生态检察工作经验成效。
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细化落实服务保障措施。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市场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53人,起诉225人。办理的陈群英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入选最高检察院《金融犯罪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找准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入点和结合点,坚持办理涉及企业犯罪案件“六条原则”,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营造良好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贯彻落实最高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11条标准》和省检察院《关于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产权的十二条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台检察工作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意见》,提高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开展涉产权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专项督查,出台《服务企业八条措施》和《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办法》,开展百家企业法律需求大调研,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协作,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扫黑除恶治乱、破网打伞追责,推动综合整治、源头治理,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64件1819人,起诉2762件3740人。其中,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9人,起诉15件119人,起诉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案件4件4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等严重刑事犯罪,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满意度。坚持打击和治理并重,加强检察建议跟踪落实,推动社会治安乱点重点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元区检察院通过办理城南村林某等人涉恶案件推动社会乱点整治,服务三明南部新城建设。清流县检察院办理全市首起公职人员充当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大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两级检察院全部成立职务犯罪检察部,加强与监察委员会办案协调衔接,遵循“提前介入、快速办理、同步审查、强化监督、宣传教育”五步走模式,提起公诉张志龙受贿、徇私枉法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34件41人。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竣工验收等领域监管缺位、扶贫工程款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申请审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份,完善监管机制,追回违规使用扶贫款618万余元。
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围绕全国和省两会、青岛上合组织峰会等重大活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积案化解工作。组织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情况专项检察监督,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推行巡回检察工作制度,在重点乡镇(街道、厂矿)设立巡回检察联络室、联络点,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尤溪县检察院深化“三零三全”工作法,预防纠纷、化解矛盾,服务群众零距离。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一年来,妥善处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948件,开展检察长接待日298次,办理刑事申诉、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0件。2018年8月,市检察院在中国法学会、法制日报社等部门举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研讨会上作大会交流发言。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市检察院联合11部门制定《三明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针对未成年人家长进行正确教育孩子预防违法犯罪宣讲,扩大法治宣传教育面。建宁县检察院运用检察建议推动学校加强法治教育,沙县检察院强化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明溪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保护侨胞侨属侨企权益“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持主动监督、类案监督、系统化监督相结合,共监督立案31件,监督撤案14件,追捕70人,追诉405人,纠正违法22件,纠正漏捕68人、漏诉37人,公开审查逮捕听证110人。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个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立案相关案件30件32人。尤溪县检察院办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有3件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精品案例。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6件,法院已改判11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6份,提出强制医疗申请6人。市检察院抗诉一起特大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被法院采纳改判。有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公诉庭”、“优秀公诉庭”。市检察院“立体化”诉讼监督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36件,同比上升56%;提请、提出抗诉1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法院改判6件;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办理审判程序违法、执行监督案件162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9件,位列全省第一,涉案金额798万元。在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中,有2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有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举行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暨“走近检察·关注公益诉讼”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一年来,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6件,提起公益诉讼7件。在公益诉讼中,与监察委员会、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问题疫苗”、打击洋垃圾和进口食品药品走私、全市网络配餐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3件。设立全省首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基金账户。大田县检察院办理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全国十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有4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发布的《十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和《十起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深化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增强刑罚执行监督实效,发出检察建议书6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68份。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208件,出席减刑假释案件庭审226件,提出不予减刑、假释检察意见172件,采纳率100%。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对重大案件和涉黑涉恶在押人员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7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1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函)175份,有2个案件被评为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四、推进检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积极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时开展案件结案和线索清理,做好涉案财物上缴和移交工作,按时完成职能、机构、人员整体转隶工作。全市共划转编制215个,转隶144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开展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和“办案通报办法”,完成68名员额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工作。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落实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完善司法责任考核机制,实行错案追究和办案安全事故责任倒查,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推行院领导办案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察院要求,推行员额检察官直接办案、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定期通报办案情况,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31件。全面推行检察长出庭公诉和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共出庭公诉21场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2场次。
加强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行动指南(2018—2022)和智慧检务工程建设指导方案,制定全市智慧检务工程规划,推进智慧检务工程、检察服务中心、全省检察工作网建设,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依法纠正和防止3件错案发生。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和“践行新思想、打造新品牌、展示新作为”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深化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方案和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市检察院以“党建+”模式打造“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生态检察工作机制,被评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和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建立领导干部和业务专家上讲台制度。建立检校协作人才培养机制,定期与市委党校开展专题培训合作,与三明学院合办法律事务创新实验班。坚持和推广依托业务竞赛开展全员练兵的人才培养和素质培训模式。加强素能网络培训,注重传帮带和先进典型培育。提高办案能力,严把质量关,对3066个案件进行评查。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专题会议,连续19年开展旨在提升干警素能的春季队伍集中整训活动。开展“强责任、严制度、促规范”专项检务督察活动,深化“四风”整治,拓展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司法活动规范化监督,紧盯检察官办案风险和廉政风险,开展检察环节执法司法领域不规范、不公平、不廉洁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久拖不决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员额检察官廉政档案,制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构筑组织、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对4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工作,持续深化系统内政治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基层检察机关延伸。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文化育检强素质树形象”工程建设,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第五届全员健身运动会、纪念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朗诵比赛、检察文化建设成果展。通过开展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学习传统文化和主题征文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检察品牌建设,永安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三明市检察院、清流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检察理论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223篇,省级刊物采用101篇。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市委对检察工作领导,市检察院党组每年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重要工作、重大情况和改革举措,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听取指示和意见。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罚执行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主动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通过走访代表、赠阅《检察日报》、每周发送检察动态短信、每月寄送《检察工作通报》、召开座谈会、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主题视察活动等形式,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条件和支持。加强与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职,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作用。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信息5027件,法律文书信息2930件。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宣传和发布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3个集体和2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我市检察系统连续两届蝉联设区市文明行业单位称号,全市12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长期关心重视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仍有一些检察干警法律监督理念跟不上新时代法治发展的需要,重刑事监督轻民事行政监督问题依然存在;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与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还存在差距;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措施还未落地落实,智慧检务建设、检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用改革精神和创新办法,持续推动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新监督理念,强化检察监督,为新时代新三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要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切实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点,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推动三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要着力推进司法为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新要求,加强生态检察、民生检察、巡回检察、网上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在化解矛盾纠纷、密切联系群众、保障民生民利、服务绿色发展上下功夫,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三要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刑事执行和公益诉讼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依法规范文明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四要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根据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部署要求按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加快完善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健全与单独职务序列配套职业保障制度,推动配套政策尽快落实见效。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五要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和增强“八种本领”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检察人员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激励广大检察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大力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监督,忠诚履职、尽责担当,锐意进取、勇于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