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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9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做实做足“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服务“六稳”“六保”。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全年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1271件,发出检察建议435份,努力为“三明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法治思维贯彻上级决策部署

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投入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和三大攻坚战。

坚持依法战疫,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定《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强化检察一体化作用意见》,提前介入涉疫案件83件,批捕29人、起诉64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3件。会同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建立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尤溪检察院依法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的十条意见被省检察院转发。与市法院联合发布关于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违反安全生产行为法律责任两份风险提示,3起案件入选省检察院涉疫典型案例,1名干警家庭被授予“福建省抗疫最美家庭”称号。

落实“六清”行动,坚决推进扫黑除恶。涉黑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统一把关,批捕涉黑恶犯罪2784,起诉46件280人,纠正漏罪36人。对社会治安、生态环境、教育卫生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76份,针对涉黑恶案件“套路贷”问题的检察建议,促成开展全市金融乱象专项整治。逐案制发检察建议并落实整改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大田检察院办理的陈某观等人涉黑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市检察院获评2019年度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强化协同协作,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护航金融安全。联合监察委、公安、法院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反洗钱打防合作机制》,推动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7人。合力脱贫攻坚。与市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就重点帮扶对象、退役军人、最低生活保障当事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分别会签文件,办理救助案件41件,发放救助金127.51万元。宁化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经验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五佳国家司法救助事例”。加强污染防治。与市河长办出台《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明确重大涉水问题联合督办等十项举措,在全省率先实现“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全覆盖。

二、聚焦四篇文章,以检察履职保障高质量发展超越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三明工作的重要嘱托,以服务自觉助推“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三明建设。

紧扣“红色三明”持续守护红色基因传承协调市宣讲团到检察日报社、中国政法大学宣讲红色三明故事。联合市文旅局制定《关于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开展红色文化遗址、文物司法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设立万寿岩遗址、永安抗战旧址群、尤溪桂峰村检察联络点,开展周边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监督,采取诉前圆桌会议等方式督促加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

紧扣工业三明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六稳”“六保”,制定《服务企业助力六稳专项工作十二条措施》。联合市工商联开展检察官“联百企、结百亲、解百难”活动,选派68名检察官联系101家企业,举办文旅康养行业法律风险防控专题讲座,编发《检察护航助力六稳服务手册》。办理企业法律诉求14件,依法不捕涉案企业人员6人、不诉10人。三元检察院为60家企业举办安全生产法律风险提示培训,获最高检通报肯定。清流检察院搭建对接需求联动、企业权益保护、信息联络和企业法律服务4个平台,保障台企发展。

紧扣“绿色三明”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批捕32人、起诉157人。开展市区后山生态治理问题专项调查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调研形成《关于东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调查报告》,发出检察建议4份总结提升“闽江源”“三江源”、环戴云山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做法被省检察院、省河长办推广建宁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保证金账户,完善管理机制

紧扣“文明三明”持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主动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志愿服务533人次。市检察院保留、明溪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1名干警家庭获“全国最美家庭”称号。“萌妞普法”“三明检察后生仔”“红色三明?检察亮点巡礼”宣传品牌被全省推广,宣传报道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693篇。全市25个集体和22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国家级集体8个、个人9名。

 三、坚守客观公正,以求极致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法治自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审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056件1744人,人数比降17.5%;审查起诉2756件3945人,人数比降21.7%。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不捕349人、不诉289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起诉严重暴力犯罪182人;起诉危险驾驶910人,比降41.6%;起诉电信网络赌博、诈骗犯罪422人。永安检察院与相关部门组成的专案组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密切与监察机关沟通协作,决定逮捕职务犯罪8件8人,起诉16件24人;立案侦查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件2人。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比升23.1%;监督撤案40件,比升100%;纠正漏捕漏诉77人。7个基层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加强“两法”衔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6件,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4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654件,纠正提请不当150件,深化“巡回+派驻”监督模式,纠正刑事执行违法164件。

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27件,比升75.81%。支持起诉61件,居全省第一。发出民事监督检察建议107份。强化法院民事诉讼送达监督,推动最高检“二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与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防范和查办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9件。泰宁检察院办理陈某明等人涉黑案就12件民事虚假诉讼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入选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将乐检察院办理的劳动仲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督促履职。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82件,比升全省第三。结合办案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90件,居全省第三;提出行政执行活动检察建议28件,居全省第二;化解行政实质性争议案件37件,居全省第一。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开展窨井盖问题专项监督。会同市人社局制定《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助力根治欠薪工作的意见》,设立检察联络点,开展专项监督并形成调查报告,促成我市出台依法处理欠薪讨薪纠纷问题指导意见。梅列检察院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协助43名酒吧员工追讨工资20万元。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管理情况专项调查,发出检察建议5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公益诉讼稳步拓展。公益诉讼立案173件,比升73%;提起公益诉讼42件,居全省第三。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和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专项监督。沙县县长主动参加县检察院诉前圆桌会议,县委书记亲自督促整治校园周边食品、交通安全。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追回31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协同市水利局开展防汛备汛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2件。积极稳妥开展“4+1”外领域探索,开展销售违法祭祀用品专项监督,促成整治商户21家,推动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此项监督工作。

四、增进民生福祉,以人民至上理念办好检察实事

围绕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为民自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

切实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力度。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矛盾、促进治理的综合效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2388件3290人,适用率85.26%;律师参与率99.73%,居全省第一。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3005人,采纳率95.27%。坚持依法规范适用,开展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情况“回头看”,制定《关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风险防控的规定(试行)》被省检察院推广。

切实拓宽未成年人检察广度。打造“红杜鹃”未检品牌市妇联、民政局、关工委在全市推广“春蕾安全员”机制。在市委政法委牵头下,联合14家单位组建“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制定《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暂行办法》持续监督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深入开展“携手共护校园安全”主题巡讲,联合教育、公安部门开展教职员工性侵犯罪记录查询2033人次,签订入职承诺书594份。全市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引入司法社工救助未成年被害人22名,做法被检察日报、中国妇女报等媒体报道,制作的微电影《归巢》获首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评选展播三等奖。

切实提升控告申诉检察温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定《办理信访事项工作实施细则》,依法处理群众信访1160件,回复率、答复率100%。全面排查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开展领导“大接访”活动,两级检察院领导直接办理信访案件58件。充分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疫情期间在全省率先实现三地视频连线接访。市检察院等5个单位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对标德才兼备,以“四化”要求建设高素质队伍

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检察自觉持续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省委“三四八”机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驻院纪检监察组与院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实施意见》《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办法》,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定期向省检察院、市委报告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等工作突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党组“一季一警示”带动机关经常性警示教育,组织基层检察长述责述廉,开展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评议,对基层院班子成员谈心谈话225人次。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坚持党建引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开展“亮灯行动”,深化“生态检察服务民生”“检察服务企业”党建品牌。制定《市县检察院机关党建联动方案》,党组成员、机关各支部挂点联系基层院党组织。开展支部“达标创星”,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精打细算过紧日子,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省检察院巡视“三级联动”整改,开展4个基层检察院巡察“回头看”、8个基层检察院专项督察。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强化“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开展从严执行“禁酒令”专项教育,落实“三个规定”“一家两制”、违规借贷、违规经商办企业、融资担保和失信被执行人等专项整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让检察人员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

着力优化案件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两级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977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5件,居全省第一。加强大数据运用,每月开展业务数据研商,每季度召开工作态势分析会,刑事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案-件比”居全省第二。建立常态自查纠错、月通报和数据提醒等机制,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检通报肯定。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基层建设年”为抓手,开展“一院一品、一部(处)一优”创建评选。推进检察工作网、远程提讯等项目建设制定业绩评价办法,研发全市业绩考评系统同步开展考评。加强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和基层院检察长建立综合人才库,实行两年一调整的动态管理,开展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的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开办“三明检察讲堂”,建立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与实践基地,组织培训112期4019人次,举办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和案件管理岗位练兵2人获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案件管理业务标兵

六、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公正规范检察权运行

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以知行自觉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高司法公信力。

多形式接受监督。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联络工作方案,每周推送检察动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办理及公益诉讼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市政协组成调研组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题调研。组织30名省市人大代表福州、泉州、南平开展异地视察特色检察展示平台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多渠道推进公开。制定《切实推进“阳光审查”工作方案》《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暂行规定》,举办公开听证37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39件,实现案件公开审查全覆盖,“阳光审查”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877件、法律文书2819份、重要案件信息32件,每季度向社会发布全市检察业务数据。

多元化良性互动。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联合市司法局、律协召开检律良性互动工作座谈会,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机制。举办“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检察开放日,办理代表意见建议9件。召开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保护等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情况。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仍需持续落实新思想新理念;二是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仍有不足;三是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仍需持续加强;四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快。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聚力新阶段,开启检察事业新征程。

一是服务新发展格局,奋力续写生动“三明实践”检察篇章。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落实服务企业十二条措施,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深化闽江源流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持续服务乡村振兴、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文旅康养产业发展。

二是应对新形势挑战,合力保障更高水平平安三明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网络犯罪、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跟进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审议意见开展监督,助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三是强化新理念引领,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深化落实检察监督新理念。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监狱巡回检察严防“纸面服刑”。开展虚假诉讼、民事执行、行政非诉执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专项监督,不断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积极探索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着眼新时代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加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耕地保护等民生领域办案力度。积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号检察建议”没完没了督查落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是围绕新使命需要,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解决“六类顽瘴痼疾”,修订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健全完善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基层院班子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用好“案-件比”质量评价体系和检察业绩考评机制,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强化典型案例指导,自觉接受监督,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层基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切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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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董斌
检察长:董斌


副检察长:

叶建朝

张春明

卢新桦

陈福东

政治部主任:

林腾龙

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罗良辉

检委会专职委员:

黄金丹

程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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