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董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以“三提三效”行动为抓手,按照对标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要求、依法能动服务发展大局、培育打造特色品牌的工作思路,突出实干兴邦、奉法守正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恪守“做好法律监督工作是最好的服务保障”,探索走出一条符合山区检察院实际的创新发展道路。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0088件,同比上升1.81%,25项业务指标居全省前三位,30个集体、2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一、刑事检察全面提质增效,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依法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建设。
依法严惩危害群众安全犯罪。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6件,批捕6人,起诉31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批捕93人,起诉77人。市检察院对一起21年前发生、已过追诉时效的故意杀人案,综合考虑犯罪手段、社会影响,依法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让正义不缺席。坚持从严、全链条惩治电信网络犯罪,批捕334人,起诉1008人,其中涉案亿元以上的跨境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案件9件。加强老年人群体权益保护,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全省首创“四个一”办案机制,提前介入养老诈骗案件26件,批捕29人,起诉27人,引导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金2.3亿余元,检察环节追赃挽损304万元,针对银行业监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件,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专项行动推进会上作交流,大田县检察院办理的何某涉养老诈骗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坚守客观公正立场,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一年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67人,起诉4054人,推动“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适应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捕331人,不起诉716人,不捕率、不诉率均居全省第三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1.07%;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69人,沙县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甲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认真办理市政协交办提案,会同政法各部门制定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已适用6件,提存保证金109万余元,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对刑事被害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62件,发放救助金155万余元,做法成效被最高检刊发。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按照市委政法委部署,市检察院领导干部挂点联系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带头包案化解重点信访件46件。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对一起长达9年的信访案,亲自上门走访,并协调解决部分生活困难救助资金,最终促成矛盾化解。
切实强化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在公安机关支持配合下,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全市刑事“挂案”专项监督,持续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一年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6件、撤案114件,同比分别上升73.68%、111.11%;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0件,纠正漏捕88人、漏诉113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0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两级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发表意见15次;提出抗诉10件,同比上升25%,法院审结采纳率80%,居全省第二位;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2件,同比上升57.14%;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27件。市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分析报告被省检察院转发。
巩固拓展“派驻+巡回”检察。落实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市检察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牵头组建省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对莆田市第一看守所、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交叉检察,发现监管不规范等问题40项。配合完成莆田、泉州市检察院对清流监狱、市看守所、全市社区矫正机构交叉检察。在监狱常态化巡回检察基础上,全面推开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7份,全部得到采纳整改。实质化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786件,监督纠正执行不当252件,纠正监管活动违法494件,严防“纸面服刑”。
二、民事行政检察突出问题导向,让群众感受身边的公平正义
全面实施民法典,增强监督主动性、精准度、实效性,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坚持能动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审查民事生效裁判及调解书监督案件148件,提出抗诉15件,居全省第一位;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0件,居全省第三位。在市委政法委支持、市法院配合下,对近年来全市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回复及再审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法院裁定再审34件,已审结24件均改判。针对民事审判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8件,法院采纳率100%。泰宁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明等人民间借贷纠纷司法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针对民事执行活动中财产查控不到位、终结执行程序不规范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114件,促推解决“执行难”。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545件,同比上升336%。针对行政审判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43件,居全省第一位。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协作配合,以“违法乱占耕地”为重点开展监督,联合督办拆除违法建筑占地面积11.45亩,恢复土地面积17.84亩,宁化县检察院办理的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执行监督案入选最高检专项活动优秀案件。开展强制隔离戒毒、诉讼活动涉行政处罚等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00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7件,助力减少社会矛盾。
尽心尽力保障民生民利。紧盯黑恶案件“套路贷”问题,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逐案审查近年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发现并受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39件,提出抗诉1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涉及金额700万元,法院已裁定再审31件。紧盯弱势群体“维权难”问题,办理支持起诉、支持仲裁案件414件,帮助360名农民工追讨欠薪723万余元,帮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追讨赡养费、扶养费等21万元,“检察监督+根治欠薪”机制获“2016年以来三明市改革创新特别贡献集体嘉奖”。紧盯政策变化“遗留”问题,开展全市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4件,促成卫健部门撤回起诉47件,法院终结执行案件45件,涉及社会抚养费346万余元。
三、公益诉讼检察稳妥拓展,努力做实做好“公共利益代表”
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稳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一年来,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54件,同比上升110.19%。突出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223件,占比49.12%。规范拓展案件范围,立案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案件131件,占比28.92%。坚持推动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3件,采纳整改率100%。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1件,法院已审结27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起诉意见。
助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主动收集群众反映的公益问题线索,督促职能部门整治噪音污染、飞线充电、污水排放等30项问题。针对市区“一河两岸”江滨步道安全隐患问题,市、区检察院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调查取证,通过蹉商、联席会等方式,市城管、园林管理、环卫等部门主动认领、合力在1个月内完成6大类问题整治,并健全完善长效巡查管护机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做法成效得到省检察院、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人民网、学习强国、检察日报等10余家媒体宣传报道。
因地制宜开展专项监督。针对三明文物和红色文化遗产丰富的实际,市检察院联合市文旅局、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全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消防安全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2件,督促整改问题244个。在市检察院带动下,各地积极开展“小专项”监督,如永安市检察院开展扬尘污染专项监督、清流县检察院推动水产养殖业专项整治等,全市4个监督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四、监检协作配合构建新模式,为反腐败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探索新型监检衔接、协作机制,发挥检察侦查职能,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创新检察侦查一体化办案模式。坚持把检察侦查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刚性支撑,设立市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办公室,组建沙县、大田、建宁3个办案片区,形成办案队伍、法警看护、技术后勤保障“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犯罪4件4人,移送监委立案调查1件1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件2人。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发挥检察侦查和监委调查职能优势,从一起刑事案件深挖背后渎职犯罪线索,查处办案民警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实现“双立案、双破案”。该系列案件做法成效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最高检刊发全国检察机关学习借鉴。
高质高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26件,决定逮捕9件9人,起诉23件24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承办省检察院交办省管干部大要案5件5人,办案效果得到省监委、省检察院肯定。与市监委共同开展2021年退回补充调查案件专项分析,组织双向自查、逐案剖析,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应邀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作《监检衔接与证据审查问题》专题授课,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严格落实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认真履行证据审查职责,在办案中发现并向监委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1条,通报党员干部涉嫌刑事犯罪150人。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一律同步审查是否涉嫌洗钱犯罪。明溪县检察院在提前介入一起涉嫌受贿案中,发现关联人员涉嫌洗钱犯罪,与县监委沟通将线索同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形成“反腐败+反洗钱”工作合力。
五、依法能动履职找准切入点,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围绕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三明发展增光添彩。
携手打造美丽新城乡。认真落实市人大代表关于加强文江溪流域污染整治监督的意见,用好“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市河长办组织沙县、永安、尤溪、大田责任单位召开现场会,通过磋商方式破解企业排污、畜牧养殖污染等治理难题。建宁县检察院用好“党政主导+检察监督”模式,促成多部门联动整治水环境,倾力守护“闽江正源”。依托“林长+检察长”平台,将乐县检察院率先联合法院、林业等部门探索“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市检察院会同市法院、林业局在全市推广,共有23名涉林违法行为人自愿认购林业碳汇6180余吨,替代性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以生态检察监督为主的生态司法综合治理机制入选三明市践行“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理念“十佳典型案例”。
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出台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十二条措施,针对中小微企业人员、小吃业主等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难、监管难”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促成符合条件的社矫对象获批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239人次。
推广“检察+”服务模式。围绕医改持续作示范,尤溪县检察院率先搭建“检察+医改”机制,开展医疗、医保、医药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市、县检察院课题调研论文获第十七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二等奖。围绕文旅产业发展,泰宁县检察院探索“检察+旅游”机制,联合职能部门开展景区巡湖、重点文物保护等工作。围绕富民产业发展,沙县区检察院推行“检察+小吃”机制,依法维护小吃商标品牌,督促加强小吃配料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服务沙县小吃继续引领风骚。
守护未成年人更好成长。针对基层未成年人检察机构难以单设、办案力量薄弱的现状,全市25名未检干警组建“麒麟未士”团队,每月一周时间集中到一个县开展“五个一”巡回工作周,已完成建宁、沙县、三元、尤溪、宁化五站巡回工作,共举办法治宣讲23场,其中5场线上直播观看人数达93.74万人次,向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5万元,发动党员干部为95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困境儿童捐赠款物7.75万元,集中评查未成年人案件120件,模拟案件复盘演练4场,公检法同堂研讨实务问题21个,市县48家单位参与党建共建、现场教学,征集代表委员等意见建议19条,被人民网、检察日报等数十家媒体跟踪报道,引发社会各界热议,初步形成地区品牌效应。结合巡回工作周调研,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并得到支持,推动加强少年警务建设,促成筹建三明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麒麟未士”品牌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肯定,并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提升检察建议治理效能。深入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建议的审议意见,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0件,采纳率、整改率均为100%。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围绕检察建议价值导向牵头撰写的调研文章被检察日报专版刊发。针对近年来教职员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分析研判,市检察院依法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开展全市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跟踪督促依法依规处置,并将相关情况移送市纪委监委监督。推动落实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常态化每年一查,切实做好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
六、正视差距着力强基固本,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推行“全院一盘棋、市县齐步走、检察一体化”,推动基层检察院和队伍建设行稳致远。
实施党建引领工程。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体加强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制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开展专题研讨、辅导讲座、基层宣讲等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春季队伍集中整训、“强责任、严制度、促规范”专项督察,从严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狠抓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修订制度汇编并严抓落实。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在办案团队、专案组中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干警带头攻坚克难,市检察院“党旗红 检察蓝”被评为市直机关新时代党建服务品牌。
全面建强办案团队。针对业务特点,组建“麒麟尚剑”反有组织犯罪、“麒麟一鉴”职务犯罪检察等办案团队。聚焦办案领域,组建知识产权检察、涉台侨检察等办案组。围绕专项工作,组建打击养老诈骗、虚假诉讼等专门团队。充分借助“外脑”优势,选聘市场监管、水利、林业等部门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全市5个团队、4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优秀办案检察官,“麒麟一鉴”职务犯罪检察团队被推荐为最高检大要案办案团队,5名干警在全国、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
深化推进“山海协作”。以省检察院开展薄弱院与先进院结对共建为契机,制定“山海协作”机制实施意见,推动11个基层检察院与福州、厦门、泉州、宁德地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对接协作,通过互派交流挂职、联合岗位练兵、党建共建等方式,形成优势互补、齐头并进。在省、市检察院支持下,大田县检察院率先跨地区调配南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协同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8.07”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并促成省检察院出台全省调配检察人员办案工作机制。
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在全市推行“两书”制度,依据部门主要职责说明书、个人岗位说明书执行情况,做实奖优罚劣、倒逼责任落实。每季度开展业务态势分析,常态化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考评、“一院一品、一部一优”创建评选,培育形成更多特色品牌。推动落实从优待检政策,在市委和相关部门指导支持下,落实检察官等级晋升标准,向基层一线干警倾斜,择优选升一批三级、四级高级检察官。开展“最美三明检察人”评选活动,发挥榜样的力量,引导带动全市检察人员担当作为、拼搏奋进。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一年来,我们坚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全面工作,配合做好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得到充分肯定。我们坚持定向联络代表委员机制,每周短信通报检察动态,走访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公开听证等活动1202人次,办理意见建议14件。我们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在全市各行业选聘60名听证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监督455人次,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12场,公开法律文书1071份。全市检察宣传报道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2198篇,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优秀门户网站单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市监委、市法院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捕慎诉慎押”“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检察新理念落实还不到位,特色亮点工作有待做大做强,队伍素质能力与新时代法律监督更重责任不相适应,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三个务必”,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和第十五次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增强系统观念,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致力经济发展高质量、改革创新高效能、生态环境高颜值等目标任务,进一步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落脚点,深化“检察+”能动服务模式,巩固提升“生态检察+碳汇”“检察+医改”“检察+小吃”等工作成效,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是增强法治思维,持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完善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衔接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全省刑事检察展示平台建设,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持续提质增效,进一步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不断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确保“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增强创新意识,能动打造检察特色品牌。坚持做好创新、融合、本土化“三篇文章”,持续开展“一院一品、一部一优”评选、“党建+业务”创建活动,擦亮生态检察、“检察监督+根治欠薪”等老品牌,凝聚合力做大做强“麒麟未士”“山海协作”、办案团队建设、新型监检协作模式等新品牌,推动三明检察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更具影响力。
四是增强斗争意识,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纪律规定,紧盯重点节点、关键岗位,健全完善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与时俱进提升素质能力。加强正向激励,充分发挥“两书”考核、基层检察院建设考评“指挥棒”作用,关心关爱干警特别是一线检察人员,凝心聚力开新局,真抓实干促发展。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号角已吹响。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负时代、不负使命,奋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明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