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预算经人大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包括21个机关行政科室,人员编制数161人,在职人数150人。
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本单位主要围绕以下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正确方向,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坚持法治引领,推进法治三明平安三明建设。
(三)坚持公正司法,推进法律监督工作。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五)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
(六)坚持从严治检,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5年, 本单位收入预算为1856.1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56.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64.95万元,公用支出453.31万元,项目支出37.86万元。
四、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856.1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040401)1528.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的离退休(2080504)259.8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67.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9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组织安排的对外交流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4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系统上下级之间开展业务活动与工作协调的伙食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办案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