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单位主要职责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履行法律监督,依法行使侦查、起诉、抗诉等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包括22个机关行政科室,人员编制数161人,在职人数152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本单位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委“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加强民生检察、生态检察、巡回检察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检察职能,推进法治三明建设。
(二)加强民生检察,推进司法为民。
(三)加强生态检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加强探索实践,推进检察体制改革。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本年收入总计3532.65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含上年结余)为4127.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532.65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0.059亿元。
(二)支出总计3412.52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3412.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支出1862.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7.03万元,公用支出732.4万元,共计2941.46万元。
2.其他资本支出471.06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2.5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040401)2241.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以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202)2.76万元。
(三)其他检察支出(2040499)733.28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以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四)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259.8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67.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费用支出。
(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01)107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以及办案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01万元,公务接待费15.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2.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支出2.01万元,同比2014年下降了1.35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出国人次下降。主要用于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安排对外交流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支出15.83万元,同比2014年下降了17.58万元,下降的原因为出台接待标准,严控接待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各级检察院和相关机关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工作协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支出82.96万元,同比2014年下降了24.78万元,下降的原因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车辆运行费。我院实有车辆30辆,本年未购置新车,82.96万元为我院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决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