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2016年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

会议文件(二十)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时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

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围绕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实施《关于服务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关于积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实施意见》、《关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的“六条工作原则”》等10个文件,更新司法理念,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指导司法实践。各地检察院自觉融入发展大局,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提出具体意见措施,增强服务实效。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增强打击合力。五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877,起诉21545人。突出打击重点,批捕涉嫌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464人,起诉590人;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犯罪嫌疑人208,起诉578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不批捕犯罪嫌疑人1800人,不起诉832人。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公开审查逮捕案件的实施办法》,办理公开审查逮捕案件27件。严把案件质量关,连续十七年保持无法院判决无罪案件。

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07725人,涉案金额3.8亿余元。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22602人,内有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20,科级干部127人;渎职侵权案件85123人,内有重特大案件4065人。依法查办了省经信委原副主任徐铁骏受贿1.26亿余元、永安市委原副书记陈胜智受贿490万余元等一批有影响案件。加大追逃工作力度,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1人,成功劝返“百名红通人员”唐东玫回国投案自首。突出打击行贿犯罪,立案查办行贿犯罪嫌疑人58人。注重查办和预防相结合,市检察院与市政府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互动机制,与市国税局等17个单位建立预防长效机制。市检察院村干部换届选举警示教育和永安市检察院国土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预防,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专项预防项目”;加强警示宣传教育,编发《村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服务基层组织换届。五年来,共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4480次,受教育56655人次,提供行贿档案查询32112人次,服务诚信体系建设。

厉打击危害民生犯罪。高度重视惠民政策和民生资金落实问题,查办“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5150人,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293人。先后开展查办家电下乡补贴、塑料大棚建设补贴、省级储备订单粮食补贴等涉农扶贫领域专项监督工作,立案查办渎职犯罪案件314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我市检察机关查办“家电下乡”财政补贴领域渎职犯罪案件,建宁县、宁化县检察院依法查办粮食补贴领域侵犯民生民利职务犯罪窝串案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从2014年起,连续两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2人、起诉169人。

二、加强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诉讼监督。着力监督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五年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69件,督促公安机关撤案207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51件次,纠正漏捕258人、漏诉465人;对刑事判决案件提出抗诉31件,法院已改判19件;建立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提请抗诉民事行政案件28件,提出抗诉1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法院改判30件;监督民事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11件,向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66件。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所检察部门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推行职务犯罪、涉黑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开庭,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备案审查制度;审查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386件,出席减刑、假释开庭315次;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发出检察建议226份;办理“四类服刑罪犯”特赦监督案件7777人;开展判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依法监督30名判实刑未执行罪犯执行刑罚;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9件,着力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

加强生态检察监督。围绕推进生态省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生态检察监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为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全市林业检察部门统一更名为生态环境检察部门,拓展监督职能,依法批捕涉林刑事犯罪案件377602人,起诉11372372人,批捕破坏土地、矿山、河流等领域犯罪案件3558人,起诉133314人。市检察院和梅列、三元两区检察院,联合环保、国土、城建等部门加强源头治理,督促市区个别在建工程项目整改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问题。积极探索“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生态治理机制,推动沙溪河、巴溪河、文江河流域污染专项整治。推行“补植复绿”、“鱼苗放养”等生态修复机制,“补植复绿”林地3887多亩,督促交缴补植复绿费97余万元。永安市检察院“全程督办辖区河道流域综合治理探索”和泰宁县检察院“以‘法律之手’守护泰宁旅游生态环境”,分获“全国生态环境法制保障制度创新事例”最佳事例和优秀事例。市检察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被评为“最佳服务发展举措”。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关爱留守儿童,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创建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0142月,省检察院在我市召开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现场会,沙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模式在全省推广,获得高检院表彰肯定。市检察院联合基层检察院制作微动漫《迷途》,拍摄微电影《归巢》,加强警示预防教育,社会反响良好。

三、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务序列、工资收入保障、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各项改革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制定《主任检察官选任实施办法》,在永安市检察院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通过考核、遴选考试产生全市首批297名员额内检察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深化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和人民监督员选任制度改革。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选任55名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监督工作。

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市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切实做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的若干意见》,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3件,经层报省检察院、高检院审查批准同意,提起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清流县检察院办理全省首例检察院诉清流县环境保护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66月,省检察院在我市召开全省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推广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经验。

推行巡回检察制度。主动延伸检察触角,促进检力下沉,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推行大田县检察院“建室、设点、聘员、联户”巡回检察模式,在全市重点乡镇、厂矿企业、工业园区设立派驻乡镇检察联络室43个,巡回检察联络点62个,涉台巡回检察联络点5个,选聘巡回检察联络员296名,巡回检察联络室覆盖全市124个乡镇,为农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开展巡回检察960次,法治宣传教育502次,化解矛盾纠纷429件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21件次,收集职务犯罪线索89件。组织拍摄《巡回检察官》微电影,宣传巡回检察工作经验。

    实行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制度。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03件,决定立案复查11件。规范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司法救助74121万余元。在全市检察机关建立远程视频接访室,建设检察服务大厅,构建“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永安市检察院、大田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三明市检察院、沙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476件(次),开展检察长接待日及带案下访活动1874次,接待群众2314人(次),批办信访件526件。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素质能力

深入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建立“党委支持、市检察院主导、基层检察院主责”工作机制,三明市委和全市12县(市、区)党委全部出台《关于推进检察机关“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加强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和组织保障。20161月,《检察日报》专版宣传报道我市检察机关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成效。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守严防冤假错案、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和廉洁自律三条底线,强化案件管理和纪律检查,规范举报线索管理,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开展“明责任、守底线、强作风”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执行情况等专项检务督察。健全案件管理机构,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制定《关于严格执行涉案财物管理“一案一清”制度六条规定》,认真开展为期两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关于正确办理不起诉案件的工作意见》和《关于规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纠正不起诉案件7件。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538件,法律文书信息4739件,重要案件信息145件。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连续17年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坚持开展春季队伍集中整训活动;制定《三明市检察机关上挂下派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下派11名优秀干警到基层检察院挂职,5名优秀干警驻村蹲点和帮扶企业;印发《三明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培养制度(试行)》,加强公诉人队伍建设;推进学历教育,加强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办学,共有58名检察干警参加在职法律硕士学习;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58期,参加各类培训1448人;开展侦查监督、公诉出庭等业务练训活动,评选表彰全市检察机关“十佳业务标兵”、“十大精品案件”、办理大要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深化“一院一品牌、一处一亮点”创建。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全员健身运动会、“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书画摄影展、“讲亲和、立公信”演讲比赛,培养干警健康生活情趣,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工作氛围。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党建带队建,深化“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官”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准则条例,严明纪律规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健全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巡察、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编发《加强内部监督执纪指导手册》,制定检察队伍思想建设分析会规则,加强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开展检察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和经商办企业情况专项清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及时查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违纪检察人员3人,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五、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

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一办法”、社区矫正监督、生态检察等工作,认真听取和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制定下发《关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规范》,通过走访代表、每周发送短信、每月寄送《检察工作通报》等形式,为代表、委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条件和支持。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开展“生态三明·走近检察”主题视察活动。两级检察院共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活动,召开座谈会150多场次。深化检务公开,举办“走近检察·关爱未成年人”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检察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做好“互联网”+普法工作,及时宣传和发布检察工作情况。在三明电视台开辟《法治在线》、《检察在线》等栏目,传播检察正能量。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114个集体、148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三明市检察院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永安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有12个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三明市检察院系统被授予“文明行业”称号;三明市检察院、永安市检察院、宁化县检察院被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人大代表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积累了新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用新理念新思想武装头脑,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保护人民权益;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注入活力;五是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入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提高检察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六是必须坚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紧紧依靠社会各界监督支持,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这些经验,凝聚着我们对新时期检察工作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要倍加珍惜,并在今后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化解矛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还不到位,极少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人才流失问题比较突出,在引进专业人才、稳定业务骨干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困难。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和今年检察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也是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关键期。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强化司法理念,突出服务发展大局。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和谋划检察工作,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举措。密切关注改革政策实施,依法查办妨害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领域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中突出问题,营造保护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发展氛围。

二要强化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黑、暴力恐怖等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针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强化诉讼监督,注重人权司法保障,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深化司法改革,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抓好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完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制,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坚持信访举报、纠错赔偿、司法救助一体化,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推进市县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四要全面从严治检,深化“两提升五过硬”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子班子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五要抓基层打基础,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紧紧围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加强基层检务保障建设,完善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保障格局;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统筹推进检务公开、检察新闻宣传、涉检舆情导控、代表委员联络等工作,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不懈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无标题文档
检察长:董斌
检察长:董斌


副检察长:

邱良植

张春明

卢新桦

陈福东

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兴森

政治部主任:

叶建朝

检委会专职委员:

黄金丹

程凤娟

本院简介
机构设置
工作报告
检务指南
三明检察微博
三明检察微博
三明检察微信
三明检察微信
12309客户端
12309客户端
通知公告   >>
· 2024年度福建省三明市人民...
· 三明市检察机关2023年落实...
·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各部门负...
·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无标题文档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85号   邮编:365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闽公网安备 35040302610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