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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十六)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时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新三明建设

服务经济健康发展。找准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入点和结合点,严格区分“五个界限”,坚持办理涉及企业犯罪案件“六条原则”,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营造良好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认真贯彻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突出补齐民生短板,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民生检察工作有效服务和保障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532人,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16302人。开展打击金融领域恶意逃废债攻坚行动,依法批捕相关案件2324人,起诉4747人,涉案金额4.2亿元。梅列区检察院制定《服务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定点联系非公企业工作制度,永安市检察院与大型国有企业建立联系机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将乐县检察院通过办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5万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检察监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开展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整治。深化“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生态治理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两级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助推河长制落实,助力水环境、矿山、空气污染专项治理。依法批捕涉林刑事犯罪案件4759人,起诉113175人,批捕破坏土地、矿山、河流等领域犯罪案件811人,起诉1922人,监督立案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221人,“补植复绿”林地743亩,督促交缴生态公益补偿保证金、水土保持费675万元。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健全和完善生态修复机制指导意见,发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生态修复令26份,取得良好效果。三元区检察院开展辖区煤场污染专项整治,大田县、尤溪县检察院与德化县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生态检察监督协调机制,推动环戴云山生态保护。我市跨区域水治理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江苏、浙江等省多地检察院到我市考察交流生态检察工作。去年12月,市检察院在最高检察院与欧洲环保协会共同主办“检察官在环境治理中的角色”国际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顺利举办,以开展“四项行动”和专项治理为抓手,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171675,起诉30144056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批捕涉毒案件246344人,涉枪案件175193人,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2031226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34486人。建宁县、将乐县检察院分别批捕、起诉一起非法生产易制毒物品10多吨案件。连续三年集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批捕电信网络犯罪案件99226人,起诉119312人,涉案金额8190万元。

加强检调对接,创新调解方式,推行律师代理民事行政申诉、申请监督案件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案件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来信492件、来访355人次,开展检察长接待日314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9件,国家司法救助9件,公开听证审查案件13件。在全省率先与团市委联合制定《关于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的实施意见》,联合市教育局、司法局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和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全市共建立青少年普法基地22个,开展巡讲176场次。沙县检察院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拍摄全省检察机关首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微动漫《迷途》,获得全国第四届“为了明天—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微电影大赛二等奖。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反腐败决策部署,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一年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6114人,涉案金额3572万元。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194人,内有处级干部4人;渎职侵权案件1520人,内有科级以上干部9人。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林峰等4起处级干部受贿案件。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贪污贿赂案件3656人,查办社会保障、扶贫救困等政策性专项补贴领域渎职犯罪案件10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加大追逃工作力度,劝返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人。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开展《民营企业家的腐败风险防控》专题讲座,帮助企业家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对海西生态工贸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辖区铁路建设项目部联合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共建活动。全市共开展预防调查50件,开展案例剖析80件,发出检察建议69件,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476次,受理行贿档案查询33047人次。永安市检察院惠农民生工程暨美丽乡村建设专项预防,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预防项目”。

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配合做好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职能、机构、人员整体转隶工作,全市共转隶75人。开展案件结案和线索清理,做好涉案财物上缴和移交工作,保障转隶工作顺利完成。加强与纪委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工作衔接机制。

四、加强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一年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件,监督撤案26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8件次,纠正漏捕43人、漏诉154人。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个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立案相关案件3345人,人数同比增长5倍。建宁县检察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廖斌、罗路路销售假药案,尤溪县检察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苏大和等人污染环境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监督案件。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案件法院已改判6件,列席法院审委会8次,提出纠正意见18份,自行发现再审抗诉22人。注重刑事判决审查,市检察院对邱某盗窃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经抗诉由缓刑改判为10年有期徒刑。将刑事判决审查重点从主刑向附加刑延伸,大田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经营案件罚金刑提出抗诉,得到法院改判。市检察院抗诉的邱继民非法经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刑事诉讼监督精品案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扎实开展“基层民行检察推进年”活动,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88件,同比上升36%;提请、提出抗诉1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执行(非诉)案件163件,督促收缴国土出让金、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人防易地建设费5047万元。推动诚信诉讼建设,办理虚假民事诉讼监督案件7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开展“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专项检察,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740件,出席减刑假释庭审320件,提出不予减刑、假释检察意见49件,采纳率100%。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2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函)217份。开展财产刑“回头看”、强制医疗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推行“一线工作法”,提升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水平,有11个派驻检察室被最高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落实司法责任制。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会,制定办案组织形式、大部制设置、司法责任制量化考核等配套制度。在全省率先完成检察人员分类定岗,开展检察官等级评定晋升工作,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进出机制,18人被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确定为员额检察官,5名员额检察官退出员额。建立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实行错案追究和办案安全事故责任倒查,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推行员额检察官直接办案、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508件。

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强化法律监督重要手段,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03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5件,民事公益诉讼2件,率先在全省实现两级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全覆盖,清流县检察院诉当地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检察院第八批指导性案例。永安市检察院诉吴奕猛等人环境损害侵权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是全省首例开庭审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尤溪县委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推动公益诉讼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推进检察改革创新。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作用,监督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20件。推进检察服务大厅和电子检务平台建设,发挥信息化保障支撑作用。加强巡回检察工作,开展送法下基层、进企业、入社区活动,广泛宣传法律知识,结合典型案例加强释法说理。全市共开展巡回检察1331次,化解矛盾纠纷702件次,法治宣传教育1021次。“用指尖点亮乡村法治”新媒体法治宣传经验,被省检察院和最高检察院推广。

六、深入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能力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支部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市检察院“生态检察、服务民生”做法被评为优秀党建服务品牌。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和最高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八个方面主体责任要求,完善责任体系、督查考核、述责评议、追责问责机制,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基层检察院巡察工作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务督察,推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和完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内部监督模式,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严格执纪审查,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连续18年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坚持开展春季队伍集中整训活动,提振队伍精气神。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对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1期,选派240人参加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培训,组织64名公诉业务骨干到西南政法大学开展法律培训。加强岗位练兵,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法律论辩赛,选派8名青年干警到基层检察院挂职锻炼,参加援藏援疆工作。评选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办案标兵”和“优秀办案能手”,促进提高办案能力。严把质量关,对4802个案件进行评查,已连续18年无法院判决无罪案件。检察理论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201篇,省级刊物采用65篇。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第四届全员健身运动会,与挂点村开展文明共建文化共享活动,举办“讲述经典、书香检察”、“学家训、立家规、正家风”主题朗诵演讲比赛,通过道德讲堂、学习传统文化和主题征文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检察院永安市检察院、清流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七、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重要工作、重大情况和改革举措,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听取指示和意见。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通过走访人大代表和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活动、主题视察活动,赠阅《检察日报》、每周发送检察动态短信、每月寄送《检察工作通报》等形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信息4359件,法律文书信息2167件。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调研组来明视察调研,充分肯定我市检察机关创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做法,对加强生态检察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39个集体和8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三明市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市检察院公诉处和大田县检察院公诉科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清流县检察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市检察院等5个单位被最高检察院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这些成绩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新三明建设能力有待提高;检察队伍履职能力还跟不上全面依法治国要求,防范应对各种风险矛盾问题水平有待提升;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检察监督整体合力有待增强;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互联网等案件领域专业人才缺乏,部分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用改革精神和创新办法,持续推动解决。

 

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有效作为,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完善落实服务措施,改进司法办案方式。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紧盯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等领域,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完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涉枪涉爆等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肃查办新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积极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平安三明建设。

三是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健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格局,全面加强刑事诉讼、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控告申诉和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着力解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依法规范文明司法,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着力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抓紧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措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加快智慧检务平台建设,抓好现代科技在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中的应用。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协调衔接机制,增强惩治职务犯罪合力。

五是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组织建设。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中央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监督,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尽责担当,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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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董斌
检察长:董斌


副检察长:

邱良植

张春明

卢新桦

陈福东

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兴森

政治部主任:

叶建朝

检委会专职委员:

黄金丹

程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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